深夜“拼车”藏隐患 无证营运再被查

李嘉男
2025-09-15

继7月因非法营运受罚后,重庆驾驶人周某仍心存侥幸,于9月7日深夜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再次从事非法营运,被重庆交通执法部门精准查获。最终,周某被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还被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其驾驶证将被暂扣3个月。

此次查处的线索,源于8月13日23时许执法人员的平台巡查。当时,重庆交通执法人员通过“法治・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平台开展日常监管时,发现一辆渝籍小轿车近期频繁在深夜时段出入武隆境内收费站,行驶轨迹与营运车辆特征高度吻合,行踪异常。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的行驶数据、接单痕迹等信息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初步判定该车涉嫌非法营运,随即制定布控方案,组织执法力量在关键路段蹲守。

9月7日深夜,当该车行驶至S3渝湘复线高速凤山收费站下道时,早已等候在此的执法人员迅速上前,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驾驶人周某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车上4名乘客均是通过“拼车群”与周某取得联系,周某为规避监管,提前将乘客从渝北区接驳至茶园统一乘车,并与乘客约定每人支付100元车费,其非法营运的事实清晰明确。

更令执法人员意外的是,通过系统核查发现,该车在今年7月就曾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过,此次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二次违法”。面对确凿证据,周某懊悔不已,坦言:“我已经报名学习了,但还没考到证,以为晚上检查松,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执法人员表示,周某的行为已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相关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四十五条,重庆交通执法部门对周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考虑到周某在短期内两次实施非法营运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为起到警示作用,该案已被移交至公安交管部门,周某将额外面临驾驶证暂扣3个月的处罚。

“非法营运不仅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更严重漠视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强调,此类非法营运车辆未纳入正规平台监管,既没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也未购买相应的营运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维权更是困难重重。

为此,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日常出行应通过正规网约车平台或巡游出租车下单,切勿轻信“低价拼车”“上门包接送”等非法揽客信息,坚决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从源头保障自身出行安全。如在出行过程中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可及时拨打023—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驾驶人周某无证营运再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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